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晋财大校〔2015〕37号)精神,现就2017年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7工作目标考核在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刘维奇
副组长:顾昭明杨俊青
成员:王志强高岳乔军红侯铁虎樊剑
董兆军张爱龙孙国强田祥宇李正斌
史成安张卫国石罡明沈沛龙张志军
薛兴唐肖云峰
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董兆军兼任。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设置
2017年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100分)和创新目标考核。
(一)工作目标考核
1.各单位和部门公共性目标任务(共10分)。
(1)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5分),由保卫处按照其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并量化打分。
(2)山西省本科高等院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中分解的相关任务和工作(3分),由考核领导组根据各单位和部门分解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进行集体评议并量化打分。
(3)日常工作、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2分),由考核领导组根据交办的具体工作事项及完成情况进行集体评议并量化打分。
2.各单位和部门指标性目标任务(共90分)。
(1)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
人才培养(25分):其中本科教学工作15分、研究生教育工作5分、实验教学工作5分;
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20分);
学生管理(25分):其中学生管理工作8分、共青团工作3分、学生教育服务工作3分、毕业生就业工作8分、学生缴费工作3分;
师资队伍(10分);
学科建设(5分);
国际化(5分)。
由负责考核工作的各职能部门按照其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并量化打分。
(2)科研单位
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80分);
团队建设(10分)。
由科研处、人事处按照其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并量化打分。
(3)其他单位和部门
任务完成测评(25分),由各单位和部门根据2017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中应完成的任务,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逐条逐项进行实事求是地自评考核并量化打分(其中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任务完成自评15分、科研工作10分,科研工作的考核由科研处按照其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并量化打分)。自评分数由考核领导组逐条逐项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各单位和部门的任务完成测评分。凡发现有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情况的,经考核领导组核实后予以更正,并对该单位或部门给予减分处罚。
服务对象测评(35分),由全校各单位和部门依据2017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中应完成的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自查报告,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服务满意度的测评打分。
校领导测评(30分),由校领导依据2017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中应完成的任务和考核指标体系以及掌握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测评考核并量化打分。
(二)创新目标考核
学校积极鼓励各单位和部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在年终考核时,由各单位和部门独立或协同申报创新工作项目,由考核领导组集体评审认定。
三、考核方法
2017年学校工作目标考核通过过程考核、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方法进行。
(一)过程考核
由负责考核工作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考核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建立考核档案。
(二)中期考核
各单位和部门在分管和联系领导指导下,对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中期分析研判,认真总结各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为推进学校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扎实基础。中期分析研判报告报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负责考核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做好中期督促检查工作,确保2017年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三)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是对各单位和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在寒假前组织进行。
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全面检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形成详细的年度目标任务自查报告,同时提供具体的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
年度目标任务自查报告要逐项对照本年度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体系,逐条逐项详细总结完成情况、成效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未完成的目标任务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同时,各单位和部门要独立或协同进行创新目标申报,写出书面申报材料。
负责考核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对负责考核的工作整体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评价报告。
全校各单位和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依据2017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中应完成的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自查报告,对除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和科研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和部门进行服务满意度的测评打分,由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测评成绩。
考核领导组和保卫处对各单位和部门公共性目标任务进行集中考核,在查验相关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评议并量化打分。
校领导依据2017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中应完成的任务和考核指标体系以及掌握的任务完成情况,对除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和科研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和部门进行测评并量化打分。
四、考核等次确定及奖励
各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稳定、廉政建设或者在其他方面对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工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后确定工作目标考核等次和奖励。
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考核分值等于或大于85分为优秀;等于或大于75分小于85分为良好;等于或大于60分小于75分为一般;小于60分为较差。
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并向各单位和部门反馈。考核领导组研究审核,提出工作目标考核等次意见、创新目标考核奖励意见和单项考核奖励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通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且分类排序在前30%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对创新目标考核和单项考核先进的单位和部门授予“年度创新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年度单项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山西财经大学
2017年5月10日